近日,江苏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、江苏省民政厅联合发布《关于江苏省2025—2027年度(第三批)和2026—2028年度(第一批)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》,南京方舟慈善基金会入选2026—2028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。企业及个人通过我会开展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,可依法享受税前扣除优惠。
我会自成立以来,坚持依法依规、阳光操作,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管理与社会监督。此次再次获此资格,不仅是对我会过往工作的肯定,更将有力推动基金会筹款募集工作,助力慈善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。
公告链接:
http://czt.jiangsu.gov.cn/art/2026/1/4/art_77314_11705667.htmll